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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13 10:14:01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18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把握四川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四川发展站在了新起点上,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加快建设经济强省。
  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产业体系不优的问题,以夯实实体经济为抓手优化产业结构,改变产业竞争力不强、缺乏大企业大集团引领的现状,整体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着力解决市场机制不活的问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民营经济活力不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不高、资本市场不健全、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等障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解决协调发展不足的问题,以区域发展布局统筹交通、产业、开放、生态和公共服务等生产力布局,补齐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产业趋同明显、互联互通不足等短板,推动各区域共同繁荣发展、同步全面小康。着力解决开放程度不深的问题,推动内陆和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破解盆地意识较浓、开放平台不足、开放通道不畅、开放型经济水平不高等制约,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对内形成“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对外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格局,奠定经济强省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聚力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端突破、优势凸显的现代产业支撑;聚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体系,构建功能完备、集群发展的城镇载体支撑;聚力提升以综合交通为重点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通道、大枢纽、大通信,强化聚集人流、物流、数据流、资金流等功能,构建智能绿色、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支撑;聚力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建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的生态环境支撑;聚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守住底线、公平普惠的公共服务支撑。
  2.支持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
  加强首位城市高端资源集成,建强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体系,争取国家区域性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成都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提升。建设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支持成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以成都为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生态圈。建设全国重要的科技中心,加快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增强信贷市场、资本市场、财富管理、结算服务、创投融资、新型金融等核心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文创中心,打造现代文创产业体系,建成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全国重要的对外交往中心,争取落户更多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国际赛事会议等。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通信枢纽,以建设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和青白江铁路枢纽港为重点,构建“空中丝绸之路”和“国际陆海联运”双走廊,建设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高标准规划建设天府新区,突出公园城市特点,强化开放带动、创新赋能、智能制造、绿色示范、高端服务等引领作用,打造西部地区最具活力的新兴增长极,成为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建设总部集聚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区和改革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通道、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功能。加快建设天府中心、西部博览城、成都科学城、天府文创城。支持眉山创新谷、眉山加州智慧城等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完善天府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强化成都“主干”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高水平打造区域发展共同体。支持成都向东发展,带动资阳、遂宁、内江等周边城市崛起。推动通道、产业、平台、服务共建共享。建立“研发设计在成都、转化生产在其他市(州)”的产业互动模式。协同开展产业成链、集群招商。提升成都与德阳、凉山、广安、雅安、阿坝、甘孜等合作园区建设水平。推进成都教育、科技、医疗等优质资源向其他市(州)延伸。支持成都与其他市(州)多形式、多元化、多领域合作联动发展。
  3.壮大区域发展重要支点。
  环成都经济圈建设与成都有机融合、一体发展的现代经济集中发展区,带动其他经济区梯次发展。提升环成都经济圈各城市能级,加快发展以绵阳、德阳、乐山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成都平原城市群。支持绵阳建设中国(绵阳)科技城。支持德阳打造世界级重大装备制造基地。
  支持乐山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支持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支持遂宁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支持资阳建设成渝门户枢纽型临空新兴城市。支持雅安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推进成德、成眉、成资同城化突破。编制实施成都平原轨道交通规划,加快构建区域间铁路公交化运营网络。

  川南经济区建设南向开放重要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加快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做强产业、交通、教育、医疗等优势,打造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以加快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培育壮大以宜宾、泸州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川南城市群。支持宜宾建设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泸州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支持内江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和成渝特大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中心。支持自贡建设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出台川南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推动交通、通信、教育、医疗、户籍、社保、人才等领域一体化突破。
  川东北经济区建设东向北向出川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以加快转型振兴为重点,培育建设以南充、达州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川东北城市群。支持南充建设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节点。支持达州建设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支持广安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城市。支持广元打造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北向东出桥头堡。支持巴中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城市。深化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嘉陵江流域经济协作,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攀西经济区集中在攀枝花和安宁河谷地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推进安宁河流域和金沙江沿岸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阳光生态经济走廊。优化城镇布局体系和形态。支持凉山州创建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州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支持攀枝花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和南向开放门户。
  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和大小凉山地区突出生态功能,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发展生态经济,促进全域旅游、特色农牧业、清洁能源、民族工艺等绿色产业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完善和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和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支持甘孜、阿坝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以石渠为重点的“中国最美高原湿地”和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三江一河”重点流域和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
  加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组织领导。成立省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分区域建立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领导牵头,负责战略研究、总体策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推动区域内重要合作项目落实。制定落实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方案。制定区域协同发展指导意见,修订完善相关规划,分区域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完善区域协同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市场化项目合作,确定跨区域合作项目经济产出分配办法。

  4.突出重点推动全域开放合作。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突出南向,拓展新兴大市场,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南亚和东南亚开放合作。制定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实施意见。畅通南向综合运输大通道,提升至北部湾港口、粤港澳大湾区的陆路和出海铁路通道能力。对接国家中新合作机制,创新“蓉桂新”“蓉桂港”陆海联运模式。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建设东盟产业园。依托省内高校打造留学生学习基地,支持泸州、宜宾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南亚、东南亚留学生规模。建立南向开放投资平台,重点支持通道建设、经贸合作、产能合作、文旅合作等。
  提升东向,对接先进生产力,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美日韩等产业转移。扩大与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合作,加强与长江沿江省市协同联动、错位发展。深化西向、扩大北向,提升中欧班列(蓉欧快铁)运营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对欧高端合作,主动参与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
  落实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和12个专项合作协议,拓展川渝合作示范区范围,建设成渝中部产业集聚示范区。强化川桂战略合作,规划建设川桂合作产业园。深化川黔、川滇合作,打造赤水河流域合作综合扶贫开发试验区。落实川浙、川粤战略合作协议。巩固扩大川港合作会议机制成果,打造川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化川台产业交流合作,推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成都产业园、德阳产业园、眉山产业园发展。务实办好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活动。
  制定打造中西部投资首选地实施意见。出台对外开放工作激励办法,把开放发展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评价。
  5.高水平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制定推进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四川自贸试验区条例。落实“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159项改革任务。推动“3区+N园”协同改革,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支持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率先承接经济管理权限和享受改革制度性成果。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功经验。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
  积极争取国家在川增设更多开放口岸。推进成都国际铁路港、宜宾港、泸州港和天府国际机场、九寨黄龙机场等建设国家开放口岸。支持西昌、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广元等地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进行改(扩、迁)建。支持成都、德阳共建国际铁路物流港并创建国家开放口岸。积极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支持成都、绵阳、德阳、宜宾、泸州、资阳、内江、自贡、南充、达州、眉山等新设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拓展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功能。
  6.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加快贸易强省建设。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川货展示展销中心,打造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实施外贸优进优出工程,扩大优势特色产品出口。深化成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对外交往文化名片,大力发展文化贸易。
  全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的标准和时限。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中德、中法、中意、中韩、新川等国别合作园区和中国—欧洲中心建设,探索打造“两国双园”“多国多园”。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和环成都经济圈城市申报144小时落地签证。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
  7.突破高铁瓶颈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全力打通高铁进出川大通道,5年建成及在建高铁里程达到2300公里以上。加快新建成南达350公里时速高铁,同步推进西安经达州、广安至重庆高铁建设,形成成都经达州至万州至武汉通往长三角,以及成都经达州至万州至郑州至北京、经达州至西安通往京津冀的高速铁路大通道。加快建设成自宜350公里时速高铁,打通成都经宜宾至贵阳连接贵广高铁通往粤港澳大湾区、连接贵南高铁通往北部湾经济区的高速铁路大通道;同步推进渝昆高铁建设,形成成都通往昆明的高速铁路大通道。加快推进成都至贵阳、川南城际、成都至兰州(黄胜关)等重点铁路建设。加快成都至西宁、攀枝花至大理、汉巴南、绵遂内、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新都桥)段等铁路前期工作。
  畅通铁路货运大通道。加快高速铁路建设和实施既有线路扩能改造,把部分较低等级客货运线置换为高等级货运通道。加快启动隆昌至叙永铁路扩能改造,协同推进黄桶至百色铁路建设,打通通往北部湾最近出海货运通道。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畅通成都经攀西通往滇中,衔接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的铁路货运大通道。启动广元至巴中铁路扩能改造和泸州至遵义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创新铁路建设投融资模式,设立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基金)。
  全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加快建设天府国际机场,打造西部地区国际枢纽机场和西向南向门户枢纽机场。推进天府国际机场与双流国际机场“两场一体”运营,构建国际航空客货运战略大通道。扩展国际航线网络,拓展洲际10小时航程圈和亚洲5小时航程圈。完善省际航线网络和国内大中城市干线网络,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完善省内支线机场网络,支持省内机场间开行直飞航班。
  加速完善高速公路网,重点推进成都至宜宾、宜宾至攀枝花、乐山至西昌、西昌至云南昭通、马尔康至青海久治、绵阳至甘肃陇南等高速公路进出川大通道建设。协调推进达州至万州直达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实施成都至重庆、绵阳、乐山、南充、广元等高速公路扩容。加快推进城市群城际通道和城市过境路段建设,提升普通国省道路网等级结构,建设高品质的普通干线公路网。建成广覆盖的“四好农村路”网。
  加快实施内河航运扩能工程,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浅滩整治和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协同推进嘉陵江利泽航电枢纽建设。推动广安港、南充港、广元港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协同合作发展。整合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建设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支持建设西南(自贡)无水港。支持成都铁路局建设万州铁水联运港,支持达州建设秦巴地区综合物流枢纽,开辟经达州至万州港进入长江的货运出海新通道。
  强化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打造泸州—宜宾、达州、攀枝花、广元等进出川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统筹铁路、航空、公路、水路规划,统筹干线和支线建设,统筹客运和货运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智能化。
  8.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突破。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展县域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建立多规合一乡村振兴规划机制。出台发展特色优势农业配套政策,培育“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现代种业、智能农机装备制造、烘干冷链物流等先导性支撑产业,争取建设国家级核心育种基地。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办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推进水利大提升行动,构建节约高效、承载有力的水安全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做强原产地初加工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先发展名优白酒、肉食品、粮油、纺织服装、烟草、茶叶、中药材等千亿级产业。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示范创建。高质量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推动川酒振兴,提升“六朵金花”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拓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示范县、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和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路水电气信“五网”建设。加强古村落、古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平安建设,培育文明乡风。
  依法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各类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出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实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程。鼓励探索财政支农项目实行股份量化到村集体组织。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人才下乡、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培育一批工业强县、农业强县、服务业强县、生态强县和信息化强县。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撤县设区。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赋予县级改革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更大自主权。支持县级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档升级。支持县级政府盘活开发农村资产资源。建设特色小镇、特色村落。
  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励办法,设立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奖,对获奖县、乡、村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以奖代补资金、人才培训使用等支持。
  9.优化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以重点项目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出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制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万亿级支柱产业。制定全省新兴产业指导目录,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动力及储能电池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前瞻布局一批引领产业方向的未来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整合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重大产业培育建设、重大布局优化调整、重大技术升级改造、重大创新研发平台打造。
  出台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和引导目录。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地按照市场导向和产业政策引导的原则,集中布局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
  出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扩区升级,支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清理整合“散弱荒”园区,建立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探索公司化、市场化办园模式。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10.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到2022年服务业占比达到55%左右,初步建成现代服务业强省。
  稳步发展现代金融业。加快组建四川银行,做实四川金控集团。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人民币国际化清算平台、大宗商品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做强做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行动。支持成都建设西部金融总部商务区,打造金融产业集聚区、中西部区域资本市场高地、中西部金融结算高地。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打造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产业带,着力建设文化产业集聚区。深度挖掘巴蜀文化特色资源,充分发挥文化和自然遗产、历史文物在文化传承交流中的作用。深入实施振兴出版、振兴影视、振兴川剧和曲艺等重点工程。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开展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提升行动。实施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活动、赛事等“六个身边”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健全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
  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制定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文化品牌,提升大九寨、大峨眉、大熊猫、大贡嘎、大蜀道、茶马古道等市场影响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实施旅游强县强企行动。出台旅游产业发展激励办法,整合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对旅游产业发展给予激励奖补。
  编制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及认定管理办法。持续开展“三百工程”建设。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和国际消费城市,打造国际美食、音乐、会展之都和世界文化、旅游、赛事名城。积极打造“环华西国际智慧医谷”。支持资阳建设“中国牙谷”,打造国际口腔装备材料基地。布局建设区域性电商中心。支持老工业基地开展服务业和制造业双轮驱动发展试点。
  11.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
  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区,到2022年数字经济总量占比位居全国前列。制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打造成都、绵阳、德阳、宜宾、泸州、内江、眉山、雅安等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培育大数据领军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突破核心技术。
  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工业信息安全、工业云制造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推进企业上云计划,分行业分领域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构建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动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打造智能化现代供应链体系。扶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增强现实(AR)、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
  制定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天府新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天府无线通信谷、智能制造产业园。支持设立人工智能研究院。实施人工智能重大专项。推进天府国际机场、中德智能网联汽车等区域性示范和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行业示范。
  出台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指导意见。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全面深化“三网”融合。推进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和商用化进程。支持成都建设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出台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协同打造5G联合创新中心,加快实现5G网络县城以上及商用全覆盖。建设覆盖全省的基础设施物联网络。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打造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12.推动品质革命和品牌创建。
  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健全标准规范、流程管理、产品认证、第三方质检、产品召回等制度。建成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和国家标准。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互认。探索开展标准融资增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开展质量强市(县)示范创建。支持高校设立质量发展研究院。
  实施四川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完善“四川制造”管理标准,制定“四川服务”应用标准,建立特色优势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支持四川制造品牌推广应用,建立四川品牌发展联盟,鼓励使用“四川制造”认证产品。探索建立品牌保护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开展质量品牌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品牌奖励制度,支持企业创建驰名商标。
  13.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深化拓展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全面创新改革。研究制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军民融合地方性法规立法。深化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军民科技资源和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服务平台。扩大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覆盖范围,做实做强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创建国家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试点省。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全链条发展。
  培育壮大军民融合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聚焦核能装备与核技术应用、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航天及卫星应用、军工电子装备、信息安全、集成电路、高端材料、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优势领域,打造军民融合十大产业集群。制定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标准。支持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超常发展,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试验田、军民融合创新的排头兵和西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用好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小组“直通车”机制。完善专项支持政策,在重大项目布局、创新人才激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建设科技城集中发展区。
  4.集聚和用好战略科技创新资源。
  以成德绵为核心区域,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争取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四川。实施全省十大科技专项,部署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投入
  用好中央驻川单位创新资源。深化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共建常态化合作机制。出台支持扩大科研产出的政策,给予征地拆迁、土地规划、道路交通、能源动力、项目配套、安全保密等保障。支持中央驻川单位深入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参照执行地方出台的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打通中央驻川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身份转换通道,激励科研人员在川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支持部属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办学。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逐步增加省级财政投入。
  15.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实施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建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指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评定考核体系,力争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梯队,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制度,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高成长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加大对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研制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16.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
  建设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优选实施1000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和个人,给予相应配套奖励。对在川转化应用的重大成果,给予特殊支持政策。支持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加快国家重大新药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支持省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创建一流学科,加快科研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完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地方立法。
  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探索明晰科技成果在单位与科技人员间的产权比例,完善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价值、成果权属与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每年培育10家左右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扶持中介组织(企业)定期发布科技成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建设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争取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
  17.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
  以“天府英才”工程为统揽,实施“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完善海外优秀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加快集聚培养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设院士顾问、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等制度,推进双向兼职、联合聘用、交叉任职、技术入股、人才驿站等柔性引才用才模式。常态化从“双一流”高校定向选调引进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
  建立院士专家合作委员会,建设院士产业园、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技术转化中心,优先与院士团队签署实施合作项目。支持建设海外研发及孵化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出台重点企业引育用急需紧缺本科生、硕博士和技能人才的支持政策。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一批“天府工匠”。
  出台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科技人员激励政策。开展打通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流动通道试点。推行“天府英才卡”制度,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8.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激励,制定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破除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鼓励扩大民间投资,省内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民营企业。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追责惩罚机制。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规范,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行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
  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引导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向规划布局的重点区域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千亿国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源批量变现补充资本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推进债转股,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入、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20.聚焦关键性改革攻坚突破。
  加快电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直购电、富余电量、留存电量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支持产业园区、地方电网“整体打包团购”。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实施精准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专线供电”“直供电”试点,建设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等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土地供给。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实行盘活存量与下达增量相挂钩,对近5年供地率低于60%的市县,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市域内流转。
  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项措施。深入实施“五千四百”上市行动计划,着力推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推广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扩大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分险能力。支持创新保险产品,推进“险资入川”。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经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
  推进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设置部门、地方审批权限。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布各层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理施工许可时间再压缩一半。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失信联合惩戒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制定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1.防范化解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风险属地处置责任。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和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有效防控和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监管。整治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健全金融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投机性购房。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规范举债,加强融资监管,严格控制地方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不规范举债行为。
  22.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建立并严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清理整顿长江入河排污口,查处长江沿岸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实施长江沿线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一河一策”,强化上下游协同共治,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化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点,实施生态补水“增容量”,加强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开展磷化工企业清洁化改造。探索共建沱江流域生态经济带,推进航道升级改造,支持发展绿色产业。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重点区域土壤整治工程和城市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风险防控。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县清单,实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与重点县“一对一”结对攻坚。强化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各级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力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
  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南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开展长江廊道造林行动。建设森林湿地草原生态屏障重点县。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23.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通过价格政策、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科学有序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资源。以民族地区风电基地和光伏扶贫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发展。建设全国页岩气生产基地。加快水电外送第四通道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储能及智能微电网。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出台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推进产业园区和各类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利用、集中处置。支持研制乡村垃圾、污水处理小型实用设备。
  推进城市建设提品质、补短板,科学规划城市群,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海绵城市,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新材料环保建材,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统筹研究解决大城市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保障问题。
  24.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今后3年实现171万贫困人口脱贫、5295个贫困村退出、68个贫困县摘帽。落实精准施策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12个方面34条政策措施。派驻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加强禁毒防艾、计划生育、控辍保学、移风易俗等综合治理。修订四川省和凉山州禁毒条例。妥善解决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脱贫问题。深入推进甘孜、阿坝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藏区“十三五”规划项目。持续开展藏区彝区交通大会战,实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
  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认证,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发挥税收、金融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任务如期完成。全面开展网络扶贫行动。开发生态护林(草)员、水利工程巡管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公益岗位。建立“四项扶贫基金”县级补充长效机制。推广就业扶贫车间模式。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统筹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省内对口帮扶。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爱激励。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
  25.办好急难愁盼民生实事。

  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左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托底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群众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法治化、机制化建设。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问题。整治校外托管、培训乱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幼儿“入园难”。实施高中阶段办学条件提升攻坚工程,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巩固提升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和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深入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深化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改革。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全民健康体检资助体系。实施大型医院“高精尖优”发展工程和县级医院服务主责提升工程。支持民族地区规划建设片区中心医院。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达标卫生院,每个村建成1个达标卫生室。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齐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短板。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参保缴费,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与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扶助经济困难和失能老人,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
  制定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五年规划。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推进新一轮棚改攻坚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26.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党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等工作机制。统筹研究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强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全局性重大工作的过程监测和实时调度。支持民主党派用好“直通车”渠道优势,助推四川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开展精准化理论、政策、经济、科技、管理、法治等专项培训,建立班子队伍专业化建设机制,实施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推进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
  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按照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阶段性任务实行差异化考核,开展高质量发展效能评估。健全正向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拼搏实干,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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